共有物分割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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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物分割纠纷 |
法院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吴卫军的丧葬费补助4460元归原告***所有。 二、原、被告五人每人各分得抚恤金8920元。 案件受理费1026元,减半收取计513元,原、被告每人各负担10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