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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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纪海凤、***、***各项损失共计574729.45元; 二、驳回原告纪海凤、***、***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11447元,由原告纪海凤、***、***共同负担1900元,被告***、***共同负担9547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037元,退还被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