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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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纪海凤、***、***各项损失共计574729.45元;

二、驳回原告纪海凤、***、***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11447元,由原告纪海凤、***、***共同负担1900元,被告***、***共同负担9547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037元,退还被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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