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顺庆织造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 重庆融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重庆融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重庆顺庆织造有限公司贷款保证金150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8300元,减半收取91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4150元,由被告重庆融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