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武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终结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人民法院(2019)内0125民初43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再次提出申请。再次申请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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