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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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天津应大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应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市小白楼市场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天津应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22元,减半收取111元,由上诉人天津应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