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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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嘉伦装卸搬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铁路运输法院 |
裁判结果 | 重庆铁路运输法院 民事裁定书 渝8601民初491号 原告:重庆嘉伦装卸搬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何明谷,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重庆市云阳县。 原告重庆嘉伦装卸搬运有限公司诉被告***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9日立案。原告重庆嘉伦装卸搬运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重庆嘉伦装卸搬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吴泽波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郑召伟 书记员张露文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