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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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申成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内08民终179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魏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保定申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735620964Y。 法定代表人:刘某。 上诉人魏某因与被上诉人保定申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人民法院(2018)内0826民初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案按上诉人魏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王桂枝 审判员王晓英 审判员海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王佳璐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