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蓝色农用三轮车一辆予以扣押。

案件申请费12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6
发布日期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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