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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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温州中亚饲料发展公司 温州晨强纺织原料有限公司 澧县鸿翔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澧县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温州晨强纺织原料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272633.85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澧县鸿翔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