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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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吉林赛金得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永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赛金得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吉林吉顺发商贸有限公司货款15,921.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向原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00元,保全费179.00元,合计278.00元,由吉林赛金得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