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元生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武夷山元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广丰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元生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山东元生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山东元生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