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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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2019)吉2403民初2744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租赁费433396元;

三、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合计176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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