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实用新型专用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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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爱米莫电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实用新型专用权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3民初476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志妙,广东艾特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小盈,广东艾特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爱米莫电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兰泥娜。 被告:深圳市福田区佳清电子商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赛格科技园103栋623。 经营者:曹凑英。 原告***与被告深圳爱米莫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佳清电子商行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ZL201620885932.3、名称:一种旋转铝合金手机支架)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8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1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准许***撤诉。 审判长时春蕾 审判员唐国林 审判员尹伊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王迈朗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