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正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告浙江正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30000元银行存款或等价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2170元,由原告孔令龙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07
发布日期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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