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力拓维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四川力拓维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446142.15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92.13元,由被告四川力拓维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