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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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疆方圆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镇大破村的拆迁款860,000元。 二、查封申请人***名下位于××沟(产权证号:乌房权证乌市水区字第XXXX号)及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三、如申请人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经法院决定由申请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日期 | 2020-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