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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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山东宝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提取被执行人山东宝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的拍卖款3130000元至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账户内。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账户名称: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账号:15×××66。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