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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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相邻关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将其房屋后墙正对着原告***、***房屋后门的空调外机移动到不影响原告***、***通行的位置;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将安装在其房屋后墙的模板拆除;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对其设置于房屋屋顶的落水口进行改造,改造后的落水口不能将水直接排入原告***、***房屋后院;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3 |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