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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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周口博雅财智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1602民初6105号 原告:***,女,汉族,住***。 被告:周口博雅财智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周口博雅财智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3日立案。***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9.0元,由***负担。 审判员郭燕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王丹丹 |
裁判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