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都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卡瓦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滁州市琅琊区铃铛姐妹饮品店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皖11民初25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退还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诉人滁州市琅琊区铃铛姐妹饮品店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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