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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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中心支公司 安庆恒风特种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区人民法院(2017)皖0811民初80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中心支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668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18-01-08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