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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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2020)皖0303民初1230号民事判决; 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支付***加班费1277.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和被上诉人***各负担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