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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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高新区王阳防护网安装队 河南省致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 法院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河南省致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账户内存款13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04 |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