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有限公司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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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亳州市炎土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0万元或查封二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30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