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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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朔州市润臻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朔州市润臻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19768元。 申请费98元,由被申请人朔州市润臻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