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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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案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负担(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一审法院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0-19
发布日期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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