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万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万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4478.3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4元,由原告***负担109元,被告广州万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1-2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