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宁驿通佳盛物流有限公司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内支行 锦州市百顺商贸有限公司 锦州市金兴燃料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被执行人凌河区北山里166号[土地证号:锦州国用(2008)字第000278号、地号:09000104、面积53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位于凌河区北山里16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村房字第××号、面积159平方米)办公室、位于凌河区北山里16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村房字第××号、面积33.75平方米)收发室、位于凌河区北山里16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村房字第××号、面积75平方米)车库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03 |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