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苏州艾迪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苏州艾迪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5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苏州艾迪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其中,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5元,本院予以退还,被告应当负担的25元缴纳至本院(户名:昆山市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帐号:32250198***697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营业部)。拒不交纳诉讼费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8-22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