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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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在(2015)长执字第487号案件中,解除对***名下财产的查封、冻结、扣押措施并退还扣划至法院的相关财产; 二、驳回***的其他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