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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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金汇针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保全人上海金汇针织有限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账号为XXXXXXXXXXXXXXXXX账户的冻结; 二、查封***、冯继华的坐落于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XXX号XXX室及冯继华的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XXX弄XXX号XXX室的房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