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康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人事争议
法院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烟台康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36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80元,由申请人费李**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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