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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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常州市兆年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402执3006号 常州市兆年商贸有限公司、谭勇: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苏0402民初447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常州市兆年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谭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谭勇向申请执行人常州市兆年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175000元,执行费2525元,申请执行人常州市兆年商贸有限公司放弃其他执行事项。至此,常州市兆年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402民初44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