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卓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扬州卓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给付居间服务报酬10500元及利息(以本金105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扬州卓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给付律师费3000元;

三、驳回原告扬州卓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计156元,由原告扬州卓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53元;由被告***、***负担10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06
发布日期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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