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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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管理人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靖江市朵颐商贸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249元,减半收取7125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14249元(户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47×××53)。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