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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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闽0203执7645号 陈苏杭: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被执行人陈苏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执行依据为(2019)闽0203民初7474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缴纳案款,其中本院收取诉讼费35元、执行费105元。至此,本院(2019)闽0203执7645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