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辽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05民初19208号 原告:上海辽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兴力,职务不详。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建雷,上海匡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萌,上海匡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胡秀珍,职务不详。 原告上海辽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8日立案。原告上海辽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诉,并明确不缴纳诉讼费用。 本案按原告上海辽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朱浩然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王潇 |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