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家港市腾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朗亿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民辖终103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家港市腾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朗亿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唐晓峰。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7民初1177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员盛萍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林通 |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