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三好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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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鄂0192民初2007号民事判决;

二、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横路6号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二期5号厂房西面的变电设施归***与武汉三好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所有;

三、驳回武汉三好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武汉三好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武汉三好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已预交,武汉三好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

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武汉三好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已预交,武汉三好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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