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余干县新时代客运有限公司 江西建成投资有限公司 余干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余干县安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所有的在余干县新时代客运有限公司25%的股权(注册资本3万元,25%股权注册资本为0.75万元)、在江西建成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注册资本200万元,51%股权注册资本为102万元)、在余干县余恩桂花种植专业合作社投资的40万元及对应的权益、在余干县安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11.11%的股权(注册资本为30万元,11.11%股权注册资本为3.333万元)。以上公司股权合计注册资本146.083万元(壹佰肆拾陆万零捌佰叁拾元),交付给余干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余干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8-13 |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