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胜县四季青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陕西长丰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武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在未实际缴纳出资限额内与被执行人陕西长丰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2019)川1622民初174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如不服本裁定,当事人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