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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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583民初1280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修超,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丽娜,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786544412M,住***。 负责人:廖国平。 原告***与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9-23 |
发布日期 | 2020-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