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科力远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佛山科力远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7713524.40元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9 |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