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科力远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佛山科力远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7713524.40元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9
发布日期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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