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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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222238.3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27238.35元,由***负担86222.96元,由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负担141015.39元,一审案件鉴定费672770.31元,由***负担262380.31元,由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负担41039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8871.79元,由***负担76596.35元,由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负担152275.4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4-29
发布日期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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