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蔚县银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安支行 怀安县永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蔚县银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安支行借款本金35932.94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利随本清。 二、被告怀安县永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698.3元,减半收取349.2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