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兰考县中城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兰考县中城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材料款5541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5-22 |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