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补正笔误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判决书中第四页上数第十七行、第十八行“利息、罚息、复利459522.62元”、第五页下数第六行、第七行“利息、罚息、复利459522.62元”均应为“利息、罚息459522.62元”。

审 判 长  杨玉亭

人民陪审员  柴 三

人民陪审员  钱贵勤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谷成林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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