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毕节市云祺养生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0502民初17130号

原告:***,男,白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毕节市云祺养生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与被告毕节市云祺养生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杨婷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邓理成

裁判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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