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支行
江油市青莲文广果蔬业有限公司
四川皇嘉农业集团茶业有限公司
四川皇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江油市供销社企业集团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油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江油市青莲文广果蔬业有限公司、四川皇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皇嘉农业集团茶业有限公司、四川省江油市供销社企业集团、***、***银行存款13406642.96元(其中本金12829999.68元,案件受理费101119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80726元,截止2018年8月29日利息389798.28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6-09
发布日期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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