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支行 江油市青莲文广果蔬业有限公司 四川皇嘉农业集团茶业有限公司 四川皇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江油市供销社企业集团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江油市青莲文广果蔬业有限公司、四川皇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皇嘉农业集团茶业有限公司、四川省江油市供销社企业集团、***、***银行存款13406642.96元(其中本金12829999.68元,案件受理费101119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80726元,截止2018年8月29日利息389798.28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6-09 |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