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市金太阳精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行为
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申请执行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强制执行其于2020年2月24日作出的东环罚字[2020]10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执行人追缴加处罚款人民币200000元,本院不准予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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